树廉洁之心,行廉洁之事,做廉洁之人
邮政储蓄银行咸阳秦皇路支行 李玉瑾
根据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关于在全市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月”活动的通知》(咸邮银党〔2021〕104号)文件要求,进一步促进邮政企业“以案促改、以案治本”打好基础。通过“三会一课”、中国共产党党史及警示教育主体活动学习等,使我从思想上深受教育,感悟深刻,我们要自警自省,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提高能力。要常树廉洁之心,要常行廉洁之事,要常做廉洁之人。
一、要常树廉洁之心
廉洁最早出现在战国时期伟大的诗人屈原的《楚辞·招魂》中:“朕幼清以廉洁兮,身服义尔未沫。东汉著名学者王逸在《楚辞·章句》中注释说:“不受曰廉,不污曰洁”,也就是说,不接受他人的馈赠的钱财礼物,不让自己清白的人品受到玷污,就是廉洁。皎皎白莲,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清廉”者,首先要经得起诱惑。世间繁华如飞花,红尘浮华迷人眼,自古以来,经不住利益诱惑而“落马”之人大有人在。例如我们金融领域出现很多腐败分子的反面教材,原华融公司董事长赖小明贪污、受贿、重婚一案、还有近日又挖掘出来的山东恒丰银行原董事长蔡国华滥用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违规出具金融票据和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一案,他们行为严重触犯了刑法,违法违纪,贪污受贿数目巨大,情节特别恶劣,不仅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更使人民群众利益遭受了严重损失,给国家和人民财产带来了巨大损失,最终一失足成千古恨。他们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完全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他们的腐化堕落,也严重危害和国家金融安全和金融稳定。这两起案例发人警醒。身为国家的党员、领导干部,却政治意识、纪律规矩意识淡漠,“亲”“清”关系不明,被利益二字蒙蔽双眼,背离了依法监管、为民监管、廉洁监管的初衷,或无视职责要求,知法犯法,从金融的监管者、管理者沦为金融风险的制造者、金融腐败的带头者。作为金融工作者要明白“不为非其事,不为非其有”的道理,面对利益诱惑和人情交换,要以莲为范,洁身自爱,才方得始终。做到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将党风廉政的建设思维融入到金融发展过程体系中去,为打造风清气正的廉洁银行努力奋斗。
二、要常行廉洁之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金融是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的基础性制度”。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活,经济活;金融稳,经济稳。”金融行业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是新形势下从严治党、端正党风的重要内容。常言道“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各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要始终奉公守法,尽职尽责,无私奉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本职工作。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我们爱财不做违乱纪的事,更不能贱踏人格。我们贪财不能不择手段,甚至出卖人格,不做损害人国家利益的事,要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坚决同危害人民、危害社会、危害国家的行为作斗争。要加强金融风险意识“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要强化金融领域改革,唯有改革才能更好防范化解风险,才能让金融业真正强大起来。中国金融业必将在深化改革开放中提升效率,营造一个竞争更加充分的市场环境,实现健康发展,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三、要常做廉洁之人
“以铜为鉴,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鉴,可以知兴衰,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加强理想信念的教育,党员干部要增强对党史通过学习,筑牢理想信念,特别是要认真学习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廉洁从业是做人责任和风骨,金融从业人员应对内提高自我修养,提升自律意识;对外严明规则,夯实制度根本和文化根基,打造整体合规氛围。做事先做人,做人先立德。廉政文化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新时期反腐倡廉的基础性工作。加强金融业廉政文化建设,对于增强金融行业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廉洁从业是我们每个人的立身之本和终生必修的课题,所有金融行业的党员干部都必须提高廉洁意识,树廉洁之心,行廉洁之事,做清廉之人。将清廉金融文化建设融入日常工作中,将清廉金融文化理念植入机构经营文化理念之中,完善金融服务。为开展邮政企业“以案促改、以案治本”打好基础,深入推进邮政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开展与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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