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全市银行业债权人委员会促进成立工作自8月份由银行业协会承办以来,在各会员单位的辛勤努力和积极配合下,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采取不同形式,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提前圆满完成了阶段性工作任务。截止11月底,全市49家银行机构,共成立银行业债权人委员会44 个,涉及银行债权220.48亿元。为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发挥职能作用,化解金融风险,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平稳发展,现将省银协《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债权人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望参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债权人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意见》
咸阳市银行业协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件:
陕银协发[2016]40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债权人
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会员单位:
债权人委员会(以下简称债委会)工作开展以来,在稳定企业预期、促进区域经济稳定发展、维护银行合法权益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债委会作用,有效防范化解信用风险,支持实体经济健康发展,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扩大组建范围,进一步完善债委会运行机制
(一)各债委会要根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银行业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有关工作的通知》(银监办便函〔2016〕1196号)要求,修订完善债委会管理办法、债权人协议和债委会议事规则,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确保债权银行形成合力。
(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债委会应尽可能将异地债权银行、银监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债权单位一并纳入债委会成员范围内,接受债委会统一管理,增强“一致行动”效果,增强对企业的帮扶力度。
(三)除年初纳入债委会名单外,鼓励各地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把握债委会组建金额起点和组建标准,只要债权银行有组建意愿的,均可组建债委会。
二、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落实分类施策原则
(四)债委会要按照“一企一策”的方针集体研究增贷、稳贷、减贷、重组等措施,确保一致行动,有序开展债务重组、资产保全等相关工作。
(五)债委会在风险处置中,要鼓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积极参与债转股工作,积极探索不良资产证券化、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债转股等新型处置方式,加快不良贷款处置进度。
(六)债委会各主席行要积极履行牵头职责,建立专门工作团队,积极协调地方政府,充分保障债权银行对重整计划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全程监督权,切实避免企业利用破产重整等方式逃废债务。
三、精准发力,进一步提高对困难企业帮扶力度
(七)债委会各主席行应在分类施策的基础上,精准发力,聚集规模较大的困难企业,集体研究帮扶措施,有序开展债务重组、资产保全等相关工作,确保银行业金融机构形成合力。通过必要的、风险可控的收回再贷、展期续贷等方式,最大限度地帮助企业解困
(八)债委会各主席行应认真组织召开债委会,形成会议纪要及债权人协议,报银行业协会备案。各成员行应严格执行债权人协议和债委会议事规则,参与债委会日常工作的部门和人员名单,不得随意变动。
四、加强汇报和督导,进一步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九)债委会主席行要加强与省(市、县)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联动,积极向各级政府汇报当地债委会工作情况及问题建议,争取各级政府部门大力支持,进一步提高债委会对困难企业的帮扶力度,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十)积极搭建政银企信息交流平台,通过信息简报、工作专报、网上交流等方式,加强对债委会工作的跟踪评价和信息共享。对债委会运作成功的个案及时进行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并加大正面宣传力度,激发工作动力,营造良好氛围。
2016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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