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咸阳市银行业协会组织秘书处全体成员认真学习银保监会出台的《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管理办法(试行)》。
通过本次学习,使协会员工对该办法有了深刻的领会:一是管理办法扩充了适用对象,引导更多银行保险机构加强声誉风险管理;二是明确了银行保险机构各管理层的直接责任和职责分工,要求银行保险机构构建组织健全、职责清晰的声誉风险治理架构和相互衔接、有效联动的运行机制;三是指导银行保险机构从事前评估、风险监测、分级研判、应对处置、信息报告、考核问责、评估总结等环节开展全流程声誉风险管理工作;四是银行保险机构应定期开展声誉风险隐患排查、情景模拟和应急演练,完善联动防范机制,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做好声誉资本积累,将声誉风险管理纳入内部审计范畴,加强风险管理常态化建设;五是监管部门要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将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管理纳入法人监管体系,强化考核问责,加大处罚力度。
在今后的工作中,咸阳市银行业协会要继续秉持“服务监管部门,服务会员单位”的理念,发挥自律、维权、协调、服务四大职能,充分扮演好行业代言人的角色,推动银行机构声誉形象建设,维护银行机构合法权益,助力银行业稳健发展。(张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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